科技罪案飈逾倍 網購裸聊等騙案急增或涉多留家抗疫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9/08 00:11

最後更新: 2020/09/08 00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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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安全組警司張天樂(左二)指,今年首半年網購騙案,較去年同期升近3倍。(陳國峰攝)

新冠肺炎疫情肆虐,警方今年首半年錄得6,414宗科技罪案,比去年同期升幅1.08倍,損失高達15.2億元,其中2,292宗為網購口罩騙案,共損失逾7,000萬元;而網購、裸聊、網上情緣等騙案亦較去年同期急增,警方相信與市民多留在家抗疫、工作有關,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。

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安全組警司張天樂表示,首半年網購騙案大幅度上升,今年有4,046宗,較去年同期飈近3倍,口罩騙案佔最多,有2,292宗,涉款7,000萬元。網罪科因此設立內部協調指揮中心,協調各警區刑事單位展開執法行動,截至今年7月共拘捕104人,包括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、串謀詐騙、欺詐等罪名,涉352宗案件。

因應網購騙案,網罪科已要求交易平台移除116個網購騙案集團用作犯案的帳戶。

而今年最大科技騙案為一宗電郵騙案,涉款3.14億元,一間日本銀行位於美國的分行被騙,滙款到5個香港銀行帳戶,警方凍結部分款項,但未有人被捕。

今年7月,網罪科聯同商業罪案調查科搗破跨國犯罪集團,冒充串流影片及音樂付費平台,拘捕5人涉以釣魚電郵方式盜用信用卡資料,在搜查疑犯住所期間,發現一部電腦藏有20億人資料,包括姓名、電郵、電話等,涉及40多個國家地區,警方已通報國際刑警,並會聯同其他國家跟進。

網罪科網絡安全組總督察陳慧思承認,拘捕數字與宗數有距離,因追查需時亦不容易,強調一有綫索及時機成熟便會作出拘捕行動,警方亦希望從源頭堵截,呼籲市民多加警惕。

消委會投訴及諮詢部總主任莊龍五建議,市民進行網上交易時要認清交易對象,查閱對方的信譽評價,盡量選用設有退款機制的付款方法,如轉帳到個人帳戶要多加注意;若選用貨到付款方式,應「先驗貨、後付款」 ,若被拒絕驗貨則要三思是否進行交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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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蘇文軒